自有工业房产的房产税计征方式
不可以自由选择。自有工业房产的房产税计征方式,由房产的实际使用状态(自用 / 出租)法定确定,而非纳税人自愿选择。
一、核心规则(《房产税暂行条例》)
· 自用(自营、生产经营):必须从价计征
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10%~30% 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,税率 1.2%/ 年国税局12366纳税服务。
江苏(泰州)执行 30% 扣除比例:
年应纳税额 = 房产原值 × (1 − 30%) × 1.2%znhd.neimenggu.chinatax.gov.cn:8443
· 出租(给他人使用、收租金):必须从租计征
以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,税率 12%/ 年国税局12366纳税服务。
年应纳税额 = 不含税租金收入 × 12%
二、部分自用、部分出租:分开算
同一栋厂房一部分自用、一部分出租,必须分别计税,不能全选一种:
1. 自用部分:按建筑面积比例拆分原值 → 从价计征
2. 出租部分:按实际租金 → 从租计征
三、常见误区澄清
1. 能不能为了少交税,把自用的 “假装出租”?
o 不行。实际使用状态是判定标准。
o 无真实租赁合同、无租金流水、无承租方实际使用,仅虚构 “出租”,属偷税,税务可核定、处罚。
2. 从租比从价便宜,我能不能主动按租申报?
o 自用房产不允许擅自改为从租。
o 税务会核查:是否真实出租、租金是否公允(明显偏低可调整)。
四、泰州工业厂房实操要点(2026)
· 从价:原值要含土地价款、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(消防、电梯、中央空调等)。
· 从租:租金要不含增值税;物业费、服务费如与租金捆绑未分开,可能被并入租金计税。
· 申报:企业一般按季申报缴纳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。
总结
· 自用 → 法定从价
· 出租 → 法定从租
· 混用 → 分算
没有 “二选一” 的选择权。